法德藥:前負責人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民事判決事件及後續處理事宜
(109/08/11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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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1)法德藥-公告本公司前負責人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民事判決事件及後續處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負責人黃逸斌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重訴字第 998 號民事判決
2.事實發生日:109/08/1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負責人黃逸斌被第三人指稱應給付新臺幣2,833萬元之清償債務事件,前負責人黃逸斌已於日前接獲前揭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民事判決。
4.處理過程:當事人就不服該第一審判決部分已提起上訴救濟,故該案目前仍在司法程序處理中,目前尚未有最終結果,且當事人已自行委任律師進行該案件之後續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緣起於本公司前負責人私人之民事清償債務之訴訟,與公司營運並無關係,且該案件純屬其個人私人事務,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該事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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