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遭處30萬元罰鍰
(114/09/18 08:20:47)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4年9月17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3款。

四、違反事實理由:富邦證券未於114年7月10日以前公告申報114年6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處富邦證券新臺幣30萬元罰鍰。(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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