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對我國/德國/南非進口之「丙烯酸丁酯」產品課徵6個月臨時性反傾銷稅
(104/04/13 08:59:43)

巴西發展、工業暨貿易部國際貿易局貿易防衛處(DECOM)於本年4月1日於聯邦政府公報公告,自該日起對自我國、德國及南非進口之「丙烯酸丁酯」產品課徵6個月臨時性反傾銷稅。我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廠商臨時性反傾銷稅率均為140.08美元/公噸;另德國及南非所有廠商分別為526.81美元/公噸及585.37美元/公噸。

巴西頃於本年3月16日於聯邦政府公報公告對我國等三國之「丙烯酸丁酯」產品反傾銷初判結果,並預計於本年8月24日完成終判。惟該國外貿委員會認定本案存有傾銷及對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之事實,為防止反傾銷調查期間繼續對巴西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爰決定課徵6個月臨時性反傾銷稅。

依據我國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我國2012至2014年輸銷巴西之「丙烯酸丁酯」出口金額為1,382萬、1,222萬及1,546萬美元,分別占我國對巴西出口總金額的0.69%、0.67%及0.93%,貿易局表示將持續與台灣區合成樹脂接著劑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石油化學工業同業公會及全國工業總會保持密切聯繫,以提供業者必要之協助。

巴西為南美洲第一大國,全球第七大經濟體,且內需市場廣大,經濟部已將其列為本年度重點出口拓銷國家,103年我國出口巴西達16.7億美元,為我國第22大出口市場及在中南美洲第一大貿易夥伴。本年度經濟部、外貿協會及紡拓會預計協助廠商赴巴西參加9項展覽,內容包括橡塑膠業、工具機、綠能產業、扣件業及紡織品等,以協助業者積極拓銷巴西市場。

另為因應國際間越來越頻繁的傾銷控訴趨勢,貿易局已委託全國工業總會擴大辦理協助業者瞭解傾銷認定的標準,以及各主要國家的應訴程序,避免遭傾銷控訴或不利的判決。貿易局對於廠商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及其後的行政複查和反傾銷命令滿5年的落日複查等提供業者應訴經費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貿易局並再次呼籲業者於接到國外反傾銷調查案應把握時效,重視積極應訴。(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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